关于推荐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信部《关于推荐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要求(工信厅信软函〔2017〕219号),现组织开展我省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推荐条件
(一)陕西省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三)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四)鼓励各类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获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推荐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
(二)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试点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家,各省属企业集团推荐的试点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家。申报试点的企业按照属地原则申报。
(三)申报试点的企业应通过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的企业两化融合自评估系统(www.cspiii.com/zipinggu)开展周期性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贯标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三、报送要求
请各市(区)工信部门于5月17日前将试点企业推荐表(格式见附件1)和试点企业申报书(见附件2)加盖公章EMS至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申报相关电子文档可在陕西省工信厅网站(http://www.sxgxt.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丽 电话:029-63915643
邮 箱:sxiteg@126.com
地 址: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前大楼4-20 信息化产业发展处
邮 编:710006
附件:1.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
(请于 http://www.sxgxt.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2.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
(请于 http://www.sxgxt.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