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际联盟省(区、兵团)心脏起搏器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陕西、甘肃、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湖南、广西、海南8个省(区、兵团)区域开展双腔起搏器集中带量采购,由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产品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范围为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上市双腔起搏器。
二、企业范围
已取得双腔起搏器产品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在质量标准、生产能力、供应稳定性、企业信用等方面达到集中带量采购要求的均可参加。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指定我国境内企业法人协助其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三、医疗机构范围
组成省际联盟的陕西、甘肃、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湖南、广西、海南8个省(区、兵团)开展心脏起搏器相关手术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院)(以下简称“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四、约定采购量
医疗机构结合临床使用状况、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根据企业申报的产品填报未来一年的全部采购需求量形成采购量基数,采购量基数的80%形成约定采购量。
五、采购周期
本次双腔起搏器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2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
六、相关工作安排
(一)企业报名及申报产品时间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7日9时至17时。
2.报名地址: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502室。
3.本次带量采购工作申报材料采取现场纸质方式递交,申报人按规定格式编制申报材料(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企业申报资料),并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分组情况公示
通过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sxsyxcg.com)公示本次心脏起搏器带量采购品种具体分组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现场竞价议价
谈判时间及谈判地点将通过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sxsyxcg.com)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8661308。
服务时间:8:30-11:30,14:00-17:00(工作日)。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1:省际联盟公立医疗机构心脏起搏器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文件.docx
附件2:省际联盟省(区、兵团)心脏起搏器集中带量采购产品申报表.xls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19日